一、活动目的
为维护校园公共安全秩序,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结合学院实际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刀具的收缴以及大功率电器清查工作。
二、具体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
集中地点:行政楼一楼大厅
检查时间:2018年4月3日下午3时到4时
(二)检查组成人员
1、负责领导:邓启华
2、牵头部门:保卫处、后勤处、学生处、教务处
3、参与部门:各系部
(三)检查点划分:
学院本部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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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1号楼
| 学生处
| 学生公寓2号楼
| 后勤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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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3号楼
| 化学工程系
| 学生公寓5号楼
| 经济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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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6号楼
| 信息工程系
| 学生公寓7号楼
| 自动化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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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9号楼
| 制药与环境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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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东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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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10号楼
| 机械工程系
| 学生公寓11号楼
|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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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检查内容:
管制刀具、弓弩等危险品和大功率电器
(五)检查方式:
1、按照检查点划分和时间节点,各部门由负责人带队(系部为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自行安排5人以上对划分区域的班级寝室进行检查,保卫处、派出所民警对这九栋宿舍楼进行抽检。
2、所有被检人员要配合检查,对查处的物品由检查人员收缴并做好记录后上报。
(六)检查记录及汇总:
实行0报告、一系一表,由各系部收集汇总填报(样式见附表),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要签字确认,并将结果报保卫处;保卫处对各系检查表、民警抽检表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报告后报院领导。
附:1、《管制刀具及大功率电器常识》
2、《管制刀具、大功率电器收缴记录表》
保卫处
2018年3月21日
附件1:
管制刀具及大功率电器常识
1、管制刀具的种类
⑴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⑵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⑶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后,可被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⑷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厘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厘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⑸弓弩同样属于国家管制物品类。
⑹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管制刀具范畴,但应教育学生不要带到学校来。
⑺对其它非学习所需刀具,包括水果刀、工艺刀等(未达到上述标准)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应叮嘱学生妥善放置,对于随意放置在显眼位置的应进行批评教育。
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对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对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哪些电器禁止在学生宿舍使用
热得快、电炉、电饭锅、电热杯、卷发器、电熨斗、微波炉、电磁炉、电热毯、取暖器以及1000w及以上电吹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