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及相关部门:
学生宿舍是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在2018年3月12日,由于住宿学生违规使用电器,致使6号楼公寓发生了严重的火灾,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为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保证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构建和谐校园,学院拟从即日起集中开展为期3个周的学生集体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修订完善寝室管理制度。按照全面清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组织检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专业指导与区域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开展学生集体宿舍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我院学生宿舍安全管理,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学院稳定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学院成立专项清查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启华
副组长:刘真如 徐淳 张波
成 员: 学生工作领导 宿舍管理中心 保卫处工作人员
三、专项治理范围:学生集体宿舍(学生公寓、普通宿舍)
四、专项行动要求
(一)全面研究和修订学生寝室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的惩处力度,制定各级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度;
(二)量化对学生寝室安全违规处理结果的运用,严肃处理履职不到位的各级管理人员,加强和量化对学生寝室的检查频率;
(三)结合现有寝室硬件现状,提出需要完善的硬件服务设施;
(四)组织开展各级寝室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营造树立寝室安全的氛围;并组织学生签订安全承诺书;
(五)开展各级各类安全大检查(用电、外来人员进出、晚归、不归);
五、排查内容
(一)保卫处排查:
1.集体宿舍所在建筑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建筑及集体宿舍内固定消防设施、灭火、逃生器材配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集体宿舍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是否堆放影响安全疏散的物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门窗、外墙是否设置影响人员逃生的防盗网、广告牌。
3.对于各部门、各级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检查;
(二)后勤服务处、学生处排查:
1..集体宿舍电气线路是否符合要求;(后勤服务处查)
2.是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后勤服务处查)
3.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杯、电吹风等加热电器;(后勤服务处、学生处排查)
4.私拉电源线,将电源插座放置在床铺或捆绑在床架上;(后勤服务处、学生处排查)
5.在宿舍内饲养或携带宠物,影响他人学习、生活,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后勤服务处、学生处排查)
6.在宿舍内从事经商、散发传单等经营性活动;(后勤服务处、学生处排查)
7.学生公寓内出现的其他违纪行为。(后勤服务处、学生处排查)
六、职责分工
1、专项清查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落实。
2、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照“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隐患登记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3、落实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保卫处消防科每月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院、系(部)学工队伍每周至少检查二次,宿管部门每天开展一次检查,宿管员每四小时巡查一次。重点整治集体宿舍安全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楼梯和建筑外窗设置铁栅栏、消防设施设备配置不足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等隐患;严格禁止学生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酒精炉、蜡烛等用火用电行为。
4、严格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落实日常防火巡查、学生群防群治、消防安全教育等制度,组织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六、工作步骤
1、全面排查阶段(3月22日至3月26日)。各系(部)和责任单位开展学生集体宿舍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和各方面的安全工作检查活动,并于4月1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电子版)提交保卫处消防科。
2、集中整改阶段(3月27日至4月3日)。一是加强各部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检查和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造册,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应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严防整改期间发生火灾事故或产生新的火灾隐患。二是协助和接受消防大队和各派出所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依法督促整改。
3、总结验收阶段(4月3日至4月4日)。检查组对我院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验收。
4、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4月3日至4月15日),制定完善含保卫处、学生处、后勤服务处、各系,从各部门领导到办事人员(含处长、副处长、系领导、干事、辅导员、宿舍管理中心、房管员、寝室长、安全员)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附件一:关于开展管制刀具及大功率电器清查活动的通知3.22
附件二:关于重申《学生宿舍(公寓)楼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通知
附件三:学生处关于进一步明确辅导员工作制度的通知
保卫处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