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学院家属区、校区车辆停放手续的通知
各位车主:
为进一步做好家属区及校内车辆停放管理工作,根据《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暂行)》(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2020年11月30日-12月1日为宣传准备阶段,12月2-4日为具体办理阶段,12月2日起正式实施。为保证整个工作公正、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现将具体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家属车位选定原则
1.学院家属区现有25个车位,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在家属区居住的教职工住户。详见《规定》全文。
2.为体现公平原则,车位选定采取编号抽选方式(在抽选定后可根据情况自行调节)。
(二)参选住户资格
1.在家属区居住的教职工住户(含:教职工、离退休职工、原氮肥厂职工及家属配偶、子女),个人名下拥有车辆(属单位车辆不得参加)。
2.家属区购房户在车位抽取之后有空余车位的情况下,方可参加下一轮车位抽取。
3.住户长期不在家属区居住(每年居住时间不足6个月的)不得参加。
(三)资格审查和车位办理
1.按《规定》要求请符合条件的家属区教职工住户于12月2日到学院保卫处提交资料(车辆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审核资格、备案,同时抽选车位。逾期不提交资料、不参与抽选的住户视作自动放弃。
2.如第一轮抽选以后仍有剩余车位,12月3日家属区购房户可凭车辆行驶证和房产证的原件、复印件到保卫处抽选,过期不提交资料、不参与抽选的住户视为自动放弃。
3.抽选到车位后由保卫处出具证明,车主自行到学院计财处按规定缴纳车辆管理卫生费,再将缴费发票复印件交回保卫处,由专人录入家属区车辆出入管理系统。逾期不缴费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车位。
(四)校内经营网点车辆停放办理流程
1.定于12月4日请符合《规定》可在校内停放的车辆(校内经营网点、超市、电讯商、食堂送货车辆等),按《规定》要求备齐资料到保卫处审核备案,逾期不提交资料的视作自动放弃。
2.对审核通过的上述车辆,由保卫处出具证明,车主自行到学院计财处按规定缴纳车辆管理卫生费或押金,再将缴费证明交回保卫处,领取临时出入证凭证进入校区。逾期不缴费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车位。
保卫处
2020年11月30日